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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是否主要保护?
来源: http://www.baidu.com/    日期: 2019-06-24    文字大小:      

  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需要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情形有多种,本文主要说明的是未注册商标的其中一种情况:未注册但有知名度。中细软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您详细解答。未注册但有知名度的这种情况是指,国外知名品牌虽未在中国注册,但在中国境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此种情形下,对国外知名品牌提供保护的法律依据源于国际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规定,对于在某个成员国已经驰名而未注册的商标,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进行注册或使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不但作出了同样的规定,而且还将其延展到服务商标。中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与上述公约的规定基本保持了一致,该条款表述为:“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众所周知,商标的功能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同样,对于已经实际使用且有事实上具有识别和区别来源作用的商品或服务标识。请注意,实际使用和事实上已具备一定程度的市场知名度,是未注册商标可获得法律保护的两个关键要素。《商标法》第13条第1款中“驰名商标”以及第31条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均是对这两个法律要素的体现。需要指出的,对在中国未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商标法》所给予的保护是不跨类的,即对于在不相同或者不近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他人驰名商标的行为,法律并未明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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